中化新网讯 3月10日,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《石油和化工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报告(2021年度)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,并指出,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较高,但行业总体披露质量还有待提升。
根据《报告》,截至2022年7月31日,在上交所、深交所上市的石油和化工上市企业共计476家,发布社会责任、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报告的企业有109家,占所有上市石油和化工企业数量的22.90%,低于沪深股市整体的企业披露率。在发布相关报告的石油和化工企业中,外资企业有9家,占所有外资上市企业的58.82%,发布率最高;国有企业共33家,占所有国有企业的29.46%;民营企业有61家,占所有民营企业的18.93%。综合各来看,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较重视环境信息的公开,对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和发布起到了引领作用。
《报告》提到,从不同指标的披露情况来看,在报告基本信息、环境管理要求、污染物产排信息与生态保护、清洁生产与绿色运营、生态环境应急、资源投入、环境责任与信息沟通和表彰与处罚8个一级指标中,企业基本情况的披露水平最高,其次是环境责任与信息沟通、表彰与处罚以及资源投入3个指标,披露情况最差的是生态环境应急。
《报告》指出,2021年行业披露情况具体表现为4方面。一是国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较为完善。中国石化、上海石化、中化国际等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较为详实,报告整体架构完整,阅读性强。二是企业更关注正面信息披露,诸如企业基本信息、环境愿景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、节能措施、减排措施及效果等信息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荣誉,而对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信息以及环境保险、环境保护税、环境信用评价等敏感或负面信息披露较少,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信息,披露甚少。三是“三废”指标披露水平较高。其中,废水排放指标得分率最高,为49.49%,在所有二级指标得分率中排名第二;废气排放得分率为34.75%,高于平均水平。四是碳排放指标披露需进一步加强。根据评价结果, 温室气体排放作为二级指标,平均得分率为24.86%,温室气体排放下设的4个三级指标中,排放种类、排放总量及强度、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管理和减排措施及效果得分率分别为19%、24.80%、7.80%和36.30%,多数企业缺少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战略、措施及绩效的披露。
为提升行业整体披露质量,《报告》对石油和化工行业如何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建议。全行业应充分认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;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规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,进一步提高披露的质量和水平;行业协会应加强面向石油和化工企业相关环境责任、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的培训和宣贯力度,树立行业标杆,助力企业提升履行环境责任、社会责任的能力。同时,《报告》还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差别化政策,将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纳入环境执法、绿色信贷、优质企业遴选等相关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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